![]() 美丽荣成,蓝天白云,山青水秀,漫步于花园城市,穿梭在诗意乡村,“自由呼吸•自在荣成”的城市形象深入人心,并由最初的生态领域延伸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引领全市人民开拓进取,奋力谱写中国梦荣成篇章。如若有人不加珍惜甚至为了一已私利蓄意破坏,荣成人坚决不答应,法律也决不容你!
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加大环保巡查执法和督查力度,对环境污染问题“零容忍”,坚决打击和遏制企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群众环境权益。近日,两家违法排污企业责任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今年8月中旬,市环保局通过调查发现,市峰华水产有限公司和市新富冷藏厂,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环保部门分别对两家企业给予查封和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改正。9月中旬,我市在环保检查中发现,上述两家企业拒不执行整改决定,仍在继续违法生产和排放污染物。
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依法进行查封并处10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决定对两家违法企业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海带、理石、干海产品整治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法律法规处罚外,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此外,排污者阻碍执法、擅自撕毁封条、变更封条状态等情节,市环保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自由呼吸•自在荣成”打造成金字招牌,造福子孙万代,需要法律的约束,更需要全体市民的宝贵觉醒和身体力行!
转自:荣成警方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