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荣成 专题 旅游 人才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商家 手机版
新闻 新闻 市情 镇区 名企

抹黑“自由呼吸·自在荣成”,荣成两家违法排污企业责任人被行政

来源:中国荣成 作者:荣成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9-27
摘要:美丽荣成,蓝天白云,山青水秀,漫步于花园城市,穿梭在诗意乡村,自由呼吸自在荣成的城市形象深入人心,并由最初的生态领域延伸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引领全市人民开拓进取,奋力谱写中国梦荣成篇章。如若有人不加

美丽荣成,蓝天白云,山青水秀,漫步于花园城市,穿梭在诗意乡村,“自由呼吸•自在荣成”的城市形象深入人心,并由最初的生态领域延伸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引领全市人民开拓进取,奋力谱写中国梦荣成篇章。如若有人不加珍惜甚至为了一已私利蓄意破坏,荣成人坚决不答应,法律也决不容你!

 

  

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加大环保巡查执法和督查力度,对环境污染问题“零容忍”,坚决打击和遏制企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群众环境权益。近日,两家违法排污企业责任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简 要 案 情

 

今年8月中旬,市环保局通过调查发现,市峰华水产有限公司和市新富冷藏厂,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环保部门分别对两家企业给予查封和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改正。9月中旬,我市在环保检查中发现,上述两家企业拒不执行整改决定,仍在继续违法生产和排放污染物。

 

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依法进行查封并处10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决定对两家违法企业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您还应该知道这些
 

海带、理石、干海产品整治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法律法规处罚外,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1.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2.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包含无污染治理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3.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4.被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排污后,拒绝、阻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检查的。

此外,排污者阻碍执法、擅自撕毁封条、变更封条状态等情节,市环保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自由呼吸•自在荣成”打造成金字招牌,造福子孙万代,需要法律的约束,更需要全体市民的宝贵觉醒和身体力行!

 

 

转自:荣成警方在线

责任编辑:荣成
首页 | 荣成 | 专题 | 旅游 | 人才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商家

Airc.cn鲁ICP备19021707号-2 Airc.net.cn ICP证:鲁ICP备09065580号 技术支持:平台技术由风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电脑版 | 移动版鲁公网安备 37108202000325号 图片均来源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立即删除。电话:0631-388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