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荣成的“80后”年轻人孙某和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很快登记结婚。起初,两人的感情不错,并育有一子小刚,但孩子患有先天性神经、腿障碍,生活不能自理。
2010年,两人先后赴新加坡打工,期间他们时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后来丈夫孙某在2013年回国,而妻子阎某一直待在国外。因为双方感情破裂,孙某诉讼至荣成法院请求离婚。
两人对离婚都无异议,但儿子小刚究竟由谁抚养,却成了双方矛盾焦点。“我有抑郁症,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更照顾不了儿子。”孙某如是说。阎某也以自己在国外打工合同期未到为由,拒绝回国。因此,小刚究竟由谁抚养成了审判的一道障碍。
经调查发现,孙某虽然能够提供医院的门诊病历,却没有鉴定机构的报告,因此不能断定他确实患有抑郁症,而阎某在外打工,短时间内不能回国,经济条件好于原告。最终,结合阎某愿意负担抚养费和收入能力,判定孙某暂且抚养小刚,阎某自2014年5月起,每月向孙某提供小刚的抚养费1500元,并支付孩子的医疗费10222.22元。
法院的判决虽然已经生效,但小刚的抚养费和医疗费却始终未得以兑现。这名妈妈竟然不顾母亲职责,对儿子不闻不问,无奈之下,孙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当小刚的奶奶带着他来找我时,我被眼前一切深深触动了。孩子由于腿部残疾,不戴护具不能独立走路,两只脚踝上的皮被一块块磨掉,更让人心疼的是,幼小的孩子无法理解大人的世界,非常想念妈妈。奶奶告诉执行法官,孩子刚刚断奶就和妈妈分开了,到现在都不知道妈妈长什么样子。平时,家人也不敢带孩子去公园和游乐场,因为小刚只要看到别的孩子有妈妈陪着玩耍,就会闹着找妈妈,这都让家人备感辛酸与难过。
就这样,在接下来近一千个日子里,这个“老赖”妈妈千方百计地 “躲躲躲”,我们也锲尔不舍地“追追追”。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们不懈坚持下,转机终于出现。2017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了互联网信息查询端口。我们通过该系统进行查询,发现阎某在回国后有注册的网购账户。虽然该查控系统只反映出被执行人有无开户及余额等基本信息,但是淘宝等网络平台后台肯定有交易明细及购货地址。所以,如果能够协商淘宝等网络公司予以配合,协助提供这些信息,该案的执行瓶颈肯定能突破。由此,貌似已经无路可走的执行思路,也渐渐柳暗花明起来。
2017年4月,在荣成法院的委派下,我们一行到杭州淘宝网络公司和阿里巴巴总部协商协助具体事宜,调取了阎某的网购记录、清单及收货地址。通过调取发现,阎某在今年多次网购,均邮寄到了文登区某小区。而且最重要的是,阎某有时一个月在网购上的消费有五六千块钱,远远超过了要求执行的抚养费,这是一个有能力支付却拒绝支付的有力证据。
根据查询到的阎某收货地址,法院执行人员找到了文登某小区,并确认了该房屋是阎某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多方联系,阎某仍然对执行法官“躲、拖、逃”。我们曾尝试通过她的亲属协商,可以分期支付抚养费,但她仍然拒绝执行。对于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证据,我们已经收集得十分充分了。就在我们将证据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准备追究其拒执罪后,基于刑事责任的威慑,阎某委托亲属送来了本案的执行款27000元。也就出现了文中开头出现的那一幕。
作者:荣成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