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哪怕你再忙,也请你花30秒看一下!
总理强调,这些费用全免!不允许再出现一分钱收费!
—— 新华社、央视新闻
“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也就是说10月1日起,全国所有企业环评相关的申请、审核、报表等等费用全都免了!
并且!企业上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0日内,政府必须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公司,你的小厂提交了环评报表,政府部门就必须在十天内回复,否则就视为审核同意!
只要你觉得受到了不公平,你都可以自己主动去申请环评报告,政府部门必须在你提交之后,十天内审核。并且中间任何环节,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一分钱都不能收!!! 本文转自@夏津政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