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一些繁华的路口,我们看到人行横道绿灯亮起,右转车辆一辆紧跟一辆,一次红绿灯变换就有几辆甚至几十辆机动车通过,在这些右转机动车中,有的司机没有礼让行人,让正在行经人行横道的行人被迫“让行”。
下面是某市晚高峰期间的一段监控视频:
视频中,机动车在右转通过人行横道线时,正有行人准备通过,可是这辆车没有停车让行,反而是行人后退几步让车辆先行通过。
其实,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行人的优先权,也是导致路口一些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更是一种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
下面这张动图清楚的演示了机动车右转时该如何礼让行人,请自觉遵守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荣成交警将通过民警现场执法和电子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于机动车右转时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并予以曝光 。 荣成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斑马线,被称为"生命的守护线"。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需右转弯时,必须提前选择右转弯车道行驶,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时,即使是绿灯,右转弯车辆也必须停车让行,确保安全。
转自:荣成交警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