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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 | 交警提示:“销分新规”存误读,扎堆处违无必要

发布:  阅读: 次  作者:荣成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由此,各地出现了人们扎堆到交管部门处理交通违法现象,小编于威海交警支队得到如下采访稿件。

 

  

  

近期,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部分驾驶人纷纷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相关业务,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1、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要急于扎堆去处理。

 

2、“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系误读,不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朋友,依然可以通过各交警大队业务窗口办理。

 

3、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核查人、车绑定信息的具体日期待定,并不是社会上传播的3月1日。

 

4、涉及交通管理新规、新举措等,威海交警官方微博、微信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请及时关注或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误导。

 

 大家终于搞明白了吧!针对大家的问题,官方也进行了统一梳理答复:









(源于:威海交警、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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