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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 | 2018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

发布:  阅读: 次  作者:荣成

201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档案托管人员社保缴费工作目前已经启动,集中缴费期为1-4月份。

根据我市现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等,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应标准予以支付。

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普通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调整为350元,二档缴费标准调整为500元

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

  缴费档次不同

医保报销待遇也不同

 
 

2018年,普通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350元。参保居民按照一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普通成年居民二档缴费标准为500元,参保居民按照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含4万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超过4万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三级医院均为70%。缴费时,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任选一档或者二档缴费档次,并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报销待遇。

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今年缴费标准调整至180元,享受二档的医保报销待遇。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参保,出生后30日内参保且其父母任何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出生当年不缴费,享受未成年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居民缴纳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时,可通过两种便捷缴费方式进行。

一种是下载“威海人社”APP,足不出户便可为全家人缴费(包括未成年人),非常方便快捷;

另一种方式是携带身份证、银联卡,就近使用布设在经办机构、镇街社保所、村居委会、工行网点等处的社保自助终端机缴费,同样也很方便。

 
 
 

温馨

提醒

参保居民应当在规定的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年度医保费。选择的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度内不予变更。若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须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抓紧时间在规定时间缴费。

(源于:威海人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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